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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同城一支队伍”管好“大文化”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2-21 07:15:00
我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本报讯(记者黄伟)经省委深改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年内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到2020年基本建成执法体制高效顺畅、执法队伍规范统一、执法手段科学有效、执法保障切实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记者 黄 伟) 经省委深改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年内在全国率先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到2020年基本建成执法体制高效顺畅、执法队伍规范统一、执法手段科学有效、执法保障切实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新型文化业态出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肩负的担子越来越重,涵盖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大文化”领域,需要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比如,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等。

  “同城一支队伍”是此项改革的重中之中,各地应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设区市整合市、区两级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城区不再设置执法队伍;县(市、区)设立一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部分经济发达镇可受县级政府委托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

  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意见》明确4个“硬杠杠”: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禁止合同工、临时工及借用人员开展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和综合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严格明确各级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不执法、乱执法、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

  此前我省已在常州试点此项改革,积累了经验做法。按照“时间表”,今年8月底前各设区市完成体制改革任务,12月底前各县(市、区)相关改革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标签:执法;文化;队伍;综合;市场;一支;改革;机构;活动;违法

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