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拾冠之)12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召开的江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733件4793人,批准逮捕1580件4276人,受理审查起诉1433件8752人,提起公诉1127件8041人,依法对7件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提起公诉,7577名黑恶组织成员被依法判处刑罚。
靠前指挥,一把手检察长带头办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先是一场铁腕亮剑、勇出重拳的歼灭战,全省检察机关全力以赴、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说。
由于涉黑涉恶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组织架构复杂、证据材料庞杂,案件办理难度较大。据介绍,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成立176个专业化办案团队,明确全省三级院一把手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包案、听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担任7件重大黑恶案件指导责任人,三级院检察长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30件,副检察长办理257件。
随着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持续增多,办案压力也在不断加大。除了建立领导包案机制,江苏检察机关建立“两级备案、三级把关”“退查分级审批制度”、退查案件“双指导、双督办”机制,强化上级院审查把关、督导督办作用。同时,围绕黑恶案件定性、黑财处置等查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及时调查完整证据,确保办理的黑恶案件“诉得出”“判得了”,能够经得起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
严快准实,斗争向新兴领域延伸
8年时间,先后招募20人加入,以“公司”为外衣,创设高深“套路”手法,巧取豪夺资产近7亿元,涉案总金额10多亿元,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23项罪名198起事实,致多家企业倒闭、破产,上千名工人失业,多个家庭破裂……今年10月,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的涉黑“女强人”周化侠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判决结果,在承办检察官阮军帮的意料之中。“企业家具有较强的经营头脑,但相对于套路高深的犯罪分子有心算无心,需要严格依法经营,选择正规融资渠道和公户交易。”阮军帮提醒,遇到犯罪不要总想着息事宁人,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共同打击套路贷犯罪,既能保护个人和企业合法产权,又可以防止其他人上当受骗。
扫黑除恶没有法外之地,从网下到网上、从传统领域到新兴领域,只要涉及黑恶犯罪的江苏检察机关坚决狠施重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据悉,在提起公诉的黑恶犯罪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侵犯财产类案件占比约35%;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案件占比高达44%。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改头换面,向金融、物流、交通等新领域渗透,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挑战,而且手段隐蔽,查办难度大。有些黑恶势力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通过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大肆侵吞、骗取国家、公司、企业及个人财产;有些黑恶犯罪组织刻意拉拢、纠集、唆使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或者专门将目光“盯住”在校学生、未成年女性,侵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打伞破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有黑必有“伞”是一般规律,黑恶势力能够坐大成势,往往背后都有“保护伞”撑腰。此次公布的聂元元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把持地方基层组织,还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最终立案查处32名“保护伞”。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全力推动“打伞破网”,对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落实“有无检举揭发、有无涉黑恶和保护伞线索”机制,在办理1433件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追加逮捕243人,追加起诉114人,追加起诉遗漏罪行356笔,深挖并移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3466件;深挖并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453件,其中已调查结案724件,立案或处理400件;审查起诉全省监委系统移送的涉黑恶职务犯罪278件298人,提前介入236件246人,自行补充侦查5件5人,其中省检察院决定逮捕4名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自行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15件17人。
通过推动应查尽查,江苏检察机关致力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竭力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协同作战、合力出击的大会战。”王方林说,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省检察机关也是一次大阅兵、大检验。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高质量、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为平安江苏、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