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2019年11月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8%,涨幅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物价上涨,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如何得到更好保障?12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按照江苏的规定,以设区市为单位,当设区市的月度CPI指数达到或超过3%,就要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按月发放。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55亿元。本月底之前,各地将把11月份的价格补贴发放打卡到困难群众手上。
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据了解,发放的补贴标准是跟低保标准挂钩的,当CPI指数在3%-5%之间的时候,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12。如果CPI指数达到5%或者超过5%,按照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8来发放物价补贴。对于补贴发放的时间也有明确规定,价格补贴实行按月计算、按月发放,要确保指数发布的当月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也就是说,12月公布了11月份的物价指数,那么11月份的物价补贴就要在12月底之前发放打卡到困难群众手上。
根据今年以来物价快速上涨的实际情况,江苏省民政厅9月份已协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足额做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工作。现代快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共启动73次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资金3.55亿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等对象571.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