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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这些事项要注意
2018-12-12 09: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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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讯(记者 薛玲)为确保国家公祭仪式活动安全顺利,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如下:12月13日10∶00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开始。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不含高速公路、绕城公路、高架、隧道)行驶的机动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和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正在从事特种生产作业的人员除外)也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自2018年12月1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13日24时止,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飞行器升空飞行活动(经空军、民航部门批准的除外)。禁止升空的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载人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等;各类遥控无人驾驶飞行器、多旋翼飞行器、孔明灯、氢气球等。

标签:公祭仪式;飞行器;死难者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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