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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 普通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提至每年1170元
2018-10-25 07: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郭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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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起,南京所有区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约170万新农合人员将加入居民医保,预计参保人群约为300万。同时,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公布,从11月开始,南京全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群都将按新标准缴纳相关费用。新标准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目录保障和门诊统筹保障范围都扩大了,恶性肿瘤靶向药被纳入保障范围,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也将提高。10月24日上午,南京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这个好消息。

  筹资标准出炉,财政补贴增一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如下:

  药品目录等保障范围扩大

  据介绍,新政后,城乡居民医保将执行与城镇职工医保一样的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对原新农合人员来说,保障品种与范围显著加大。

  药品:从原1000种扩大到近3000种,特别是将国家新增包括肿瘤靶向高费用药等361种药品及谈判药纳入目录范围;

  诊疗和医用耗材:达到6.6万条。

  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扩大

  取消原各区设定的日限额或处方限额。

  统一后的门诊统筹政策取消了原各区设定的10-100元日限额或处方限额,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药品、检查项目等,均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取消门慢病种限制,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

  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是南京针对门诊发生的较高费用进行保障的首次尝试,也是门诊政策的制度创新,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门诊高费用的医疗需求。主要是参保人员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

  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

  整合后,住院保障待遇将普遍提高。

  初步测算,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另外,在一个待遇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因门诊大病病种、精神病病种及艾滋病住院的,不计住院起付标准。

  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保障

  城乡居民门诊大病政策增加了对恶性肿瘤的针对性及辅助性治疗待遇,将血友病纳入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新增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种待遇。

  对原新农合,新政策在病种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目录范围等方面均有所提高,预计实际报销比例将提高15-40个百分点不等。

  同时,将赫赛汀等靶向药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缓解门诊大病的病人费用负担。另外,门诊大病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基础上,余下的个人自付费用还能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增加精神病、艾滋病门诊待遇

  新政策同时增加了精神病及艾滋病门诊待遇。精神疾病门诊费用,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80%,学生儿童、大学生基金支付比例为8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在门诊免费享受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定额标准包干使用。

  增加产前检查待遇等

  相比新农合,新政策增加了产前检查待遇: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300元;生育住院分娩的保障待遇也有大幅提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75%,比普通住院的支付比例还增加了10个百分点。

  80岁以上老人医保倾斜

  全市还统一实行80周岁以上老人的医保倾斜政策,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基金支付限额提高

  整合后,居民医保年度基金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支付限额挂钩机制,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

  优化新生儿参保待遇

  考虑新生儿的特殊性,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参保手续。一是新生儿在出生12个月内均可办理参保缴费,同时建立新生儿待遇追溯机制,新生儿出生 90 天以内(含 90 天)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二是建立准新生儿参保机制,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可为准新生儿选择当年度或者次年度参保并缴纳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同时,为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职工医保中断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以及为就业的应届生等群体建立了人性化的参保机制。

  新闻多一点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点须知

  续保 2018 年已参保的城乡居民由市社保中心按规定统一办理 2019 年续保登记,无需个人办理手续。其中, 2018 年末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人员,统一按“老年居民”身份办理续保登记。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下列情形不能直接办理续保手续,需个人办理验证或申请: 2018 年度年满 18 周岁仍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 2019 年度续保验证,未办理的,将按 “其他居民”身份办理续保登记。参保城乡居民因户口迁出等原因需停办城乡居民医保的,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到户籍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停保申请手续;未办理的,将视同参保,正常续保收费。缴费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的参保城乡居民,自 2019 年 1 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缴纳 2019 年度医保费:第一种是网上缴费。通过“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板块、支付宝城市服务板块、微信“南京社保公众号”缴费;第二种是委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代扣代缴。按规定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本人已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代扣关联关系的上述银行卡中,由银行统一代扣;第三种是凭参保人的市民卡或身份证直接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任一网点柜面缴费。参保城乡居民,经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 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困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郭玲玲

标签:门诊;城乡居民;保障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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