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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阳光 必有远芳——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青少年普法扫描
2018-09-25 12:0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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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王淑臣)“七五”普法已进入中期阶段,淮安清江浦区法院在普法对象上抓住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畅通宣教机制,立足审判实际,不断为青少年普及法律常识,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一路深耕不辍,在青少年的韶华时光里,播撒法治阳光,以实际行动带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留守儿童的暑假礼物

  “他有一把有魔力的法槌,公正地审判……当法官真不容易,将来我长大了要当一个遵守法律的人。”四年级的佳慧在整理暑假作业时,翻开写下的日记,思绪仿佛又回到了一个多月前,第一次走进淮安清江浦区法院的那一天。

  夏令营、兴趣班、外出旅游,当大多数同学在家人的陪伴下尽享暑假之乐时,像佳慧这样的留守儿童,父母都不在身边,暑假生活显得单调又乏味。

  然而,爱的阳光从不会遗忘每一位童真的脸庞。佳慧和其他二十来名留守儿童接到了一份特别的邀请。高悬的国徽、飘扬的国旗、肃穆的大楼,7月10日,佳慧和一群孩子们,在淮安某公益组织的带领下,开启了一次特别的暑假之行——参观清江浦区法院,近距离感受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

  “我们在针对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方面,主动对接,只要孩子们有需求,都尽力提供最大的支持。”清江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颜赤说。

  据了解,清江浦区法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由少年家事庭与区妇联、团委、民政、教育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由办公室协助接待事宜,确保为每一批来院的孩子都能提供安全、满意、丰富的法治大餐。

  跟着“小贺叔叔”逛法院

  暑假期间,清江浦区法院内满目青葱,一派生机。又逢“法院开放日”,四十名孩子第一次来到这里,跟着“小贺叔叔”开始逛法院。

  贺诗磊,一心追逐法律梦想的他在大学毕业后考进法院,进入少年家事审判庭没多久,便有了一个新称呼:小贺叔叔。到诉讼服务中心了解立案,到法庭体验审判氛围,在法院大楼内感受法院文化,“小贺叔叔”成了深受孩子们欢迎的院内导游。

  “小明在学校不小心打伤了大强,大强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他会设置一些可能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来吸引大家的兴趣,引导大家理性对待、合法解决。他还会通过一些形象的比喻,让大家对法官职业有更加形象具体的理解。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为了让来法院的青少年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贺叔叔”和同事们除了向大家讲解法庭现场布置、诉讼角色担当及庭审程序等,还让孩子们穿上法袍,敲响法槌,当起小法官。

  据统计,今年已有300余名高校、中小学生来到清江浦区法院接受法治教育。而在学期开始后,清江浦区法院还会组织法官走进学校,播放法治微电影,发放知识手册,围绕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等社会法律热点,为在校学生专门开课,以此促进青少年法律意识教育,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刚出狱的他给法官致信感谢

  “吴法官您好,我今天刑满释放了。谢谢你,当年给你添麻烦了!挺对不起被我伤害的人!还记得当时你对我说的每一句话,你让我好好反思,我做到了。真想再见你一面,当面和你说句谢谢。”前不久,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吴然收到了一条陌生短信。

  号码归属地显示来自内蒙古。吴然这才想起,自己几年前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细算一下,案件的被告人,也就是发信息过来的这个孩子,应该刚满服刑期。

  “当年我的一纸判决,虽于心不忍,但法律不容挑战。希望这些迷途少年的人生污点永远成为过往。”吴然谈到这起案件时,仍深有感触,“他没有选择记恨,而是学会感恩,相信他以后的人生道路,会充满阳光”。

  据清江浦区法院分管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江兴安介绍,在审理青少年失足犯罪的案件中,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有益的融合,引入共青团、妇联、村居等力量,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修复家庭关系,矫正他们的错误心态和思想,让他们改过自新,真正回归家庭和社会,体现司法关怀。他说:“对这类案件中的青少年开展案后回访,是法官们的必修课。”

  “通过常态化的联系,我们能够及时掌握他们的近况,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以进行指导帮助,鼓励他们重拾信心,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还能就孩子的监管和教育方式问题,与家长们进行沟通。”曾获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淮安市十佳青年法官荣誉称号的吴然,发挥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注重在心理上给予青少年关爱和教育,把淮安市十佳“最美妈妈”的柔情大爱倾注在每一个有缘遇见的孩子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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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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