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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流域规模最大 河蚬非法捕捞案宣判
2021-03-01 09:27: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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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在清江浦区二河原武墩水利站码头,洪泽湖流域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河蚬非法捕捞案的公开审理在这里进行。庭审开始前,现场还举行了环境司法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由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主办,由清江浦区检察院、盱眙县法院、市公安局清江浦区分局、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承办。

■通讯员 徐园园 周继凯 朱平

融媒体记者 傅停停 杨春阳

●放流:以实际行动修复生态

增殖放流活动由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主持。“我们在这里举行增殖放流修复活动,就是本着‘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在坚决惩治犯罪、修复生态的同时,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韩少芹在主持词中说道。

上午9时许,放流活动正式开始,成筐成车鲜活的鱼种被倾入二河,在水面上激起阵阵浪花,获得新生的鱼儿们很快消失在水面。记者从负责放流现场工作的清江浦区农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了解到,此次共放流白鲢3000斤0.8万尾、花鲢2000斤2万尾、草鱼1800斤1.5万尾,总计放流鱼种6800斤4.3万尾。购买这些鱼种的花费为3.84万元,由该起非法捕捞河蚬案中蔡某甲等6名涉案人员缴纳赔偿。“蔡某甲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生态资源造成严重损害,我们根据蔡某甲等人非法捕捞河蚬数量、行业协会采购河蚬的价格等实际客观情况,同时按照渔业法有关渔业资源损失的赔偿计算标准,从而确定本案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清江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孟海洋介绍,增殖放流的目的在于对受损的水生生物资源进行补偿,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从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2020年11月3日,为确保增殖放流修复方案科学可行,清江浦区检察院曾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过程中,一名涉案人员提问:“为何没有把捕捞的河蚬放回自然以减少损失?”对此,作为专家听证员的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大命答复说,增殖放流有严格的规范和流程,并非简单将河蚬放回,否则河蚬存活率无法保障,还可能产生次生污染。通过听证,6名涉案人员均当场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错误,愿意履行赔偿责任。

●案情:非法捕捞河蚬16余吨

2020年7月6日凌晨1时许,清江浦区农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清江浦区二河取水口水域附近偷偷从事非法捕捞河蚬活动。执法人员连夜出击,现场检查发现了捕捞机器吸螺机和大量河蚬。

由于案情重大,清江浦区农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该案移交给市公安局清江浦区分局。经公安机关调查,2020年7月5日夜至6日凌晨,涉案人员蔡某甲召集蔡某乙、蔡某丙、陈某某等5人,在无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等捕捞、船舶证书文件的情况下,由蔡某甲驾驶自己非法改装的、装有吸螺机的渔船,蔡某乙、蔡某丙、陈某某等5人帮工操作吸螺机、堆放水产品,在清江浦区二河水域内非法捕捞河蚬16.04吨。因河蚬系鲜活水产品,当时又正处盛夏,极易腐败变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其称重变卖为货款人民币12800元。

2020年7月7日,江苏省内陆渔具渔法鉴定中心对蔡某甲等人所使用的涉案渔具出具了鉴定意见:渔船吸螺机对螺蛳、河蚬等底栖生物资源以及水体的底质环境均具有直接的破坏作用,属于“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渔具”。

●审判:6涉案人员均获实刑

2020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清江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蔡某甲等6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的同时,清江浦区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挽救教育相结合,主动对犯罪嫌疑人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程序。2020年9月27日,清江浦区检察院以蔡某甲等6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案人员的非法捕捞行为,不仅对二河水域内的河蚬等底栖生物资源以及水体的底质环境造成直接损害,还对渔业资源增殖潜力和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破坏了该片水域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清江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茁说。

2021年2月27日,盱眙县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蔡某甲等6人非法捕捞河蚬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由于该案庭前会议已将案件的争议焦点归纳总结,庭审过程中,证据展示、质证,对被告人的发问及法庭辩论均从简从速进行,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主犯蔡某甲获有期徒刑两年,从犯蔡某乙、蔡某丙等5人均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把庭审开到案发河边,意在对当地渔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该案检察官孟海洋说,法院的判决彰显了司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

●保护:让更多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这既是一次渔业资源增殖的放流活动,更是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要让更多的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能心存侥幸,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也让更多的人了解保护资源的重要性,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清江浦区副区长尹希海在活动致辞时说。

记者从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渔业资源环境的生态平衡,2020年清江浦区对该区范围内的66艘渔船实行退捕,安置补偿退捕渔民107人。同时,该局和区公安分局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清理整顿“三无”船活动,2020年共计开展执法检查巡查86趟次,出动执法车辆125趟次、执法快艇905趟次,水上执法行程达到650海里,查处非法捕捞案件共计15起,其中刑事处罚5起,追究刑事责任13人。

“我们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以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保障,以公开听证审查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批评教育,敦促相关责任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真正把办案效果体现到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上。”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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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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