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华林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程璇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文香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江洁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