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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只獐子藏尸冷库…… 淮安破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别重大案件
2020-03-12 12:33: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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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初,盱眙县公安局天泉湖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辖区内有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警方随即展开侦查,一起近年来少见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别重大案件徐徐浮出水面……

■融媒体记者 王舒 通讯员 陈虎 谢磊

●20多只獐子藏尸冷库

“举报群众说了作案嫌疑人的大概情况,但只说野生动物藏在一个鱼塘边的冷库里,具体在哪里并不知道。”天泉湖派出所所长程永恒介绍,接到举报后,他们于2019年12月5日早晨7点左右兵分两路,一路寻找附近带有冷库的鱼塘,另一路前往嫌疑人家附近蹲守,力求人赃并获。上午9点左右,经过现场研判,民警确定猎捕的野生动物存放于辖区内范墩村村民王山家的冷库中。对冷库进行检查时,发现野生动物獐子23只、兔子1只。警方随即将野生动物依法扣押,并将王山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与此同时,在嫌疑人家附近蹲守的民警也有收获,他们在对一辆苏A牌照小轿车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铁丝、电瓶、逆变器等作案工具,于是对车辆以及作案工具进行了扣押。

询问时,王山告诉民警,自家冷库是借给化农村村民王明暂用的,对存放的是什么他并不知情。就在派出所部署准备抓捕王明时,自知难逃法律制裁的他主动投案自首。

王明到案后交代,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伙同李军多次到南京市浦口区高旺街道、桥林街道附近的山林中猎捕野生动物,共捕获獐子23只、兔子16只、狗獾子2只,其中15只兔子和2只狗獾已被卖给了一家饭店,非法获利1800元。后经过工作,2019年12月9日,李军也向警方投案自首。

●数量之多为近年来罕见

3月10日,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王明和李军被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正式批捕。

王明交代,自己原是养虾的农民,在南京高旺街道、桥林街道周边河塘下虾苗时,听说附近山林中常有獐子出没,便动了猎捕的念头,“起初只是想抓几只尝尝,没想到能抓这么多。”

天泉湖镇陡山村人李军平时和王明有些生意往来,他很快得知了其猎捕野生动物的事,对此产生浓厚兴趣,两人随即搭伙,开始共同捕猎。“我们没有什么分工,就是一起上山架电网,然后等獐子落网。”李军交代,随着捕获越来越多,他们想进行出售,但这些野味并没有太多人认可,他们只能将猎物存放在冷库中,直到案发。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明和李军所猎捕的獐子学名“河麂”,属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捕的兔子学名“草兔”,属我国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相关标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河麂4只即构成重大案件、8只即构成特别重大案件。“王明和李军3个月仅非法猎捕杀害河麂就达到23只,数量惊人,近些年来首次一次性看见这么多。”办案民警张少平告诉记者。

随着疫情扩散,越来越多人认识到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在批捕现场,王明和李军也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早知道捕猎产生这么大危害,当初肯定不会做!”

程永恒表示,濒危野生动物受到国家保护,私自捕猎是违法行为,而食用野生动物更会让自己承担健康风险,希望大家能以此案为警示,做到不捕杀、不买卖。

(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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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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