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清江浦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进行了租房流动人口检查。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昨日,一名出租人受到了200元罚款处罚。
该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所房屋出租人张某明知承租人王某没有身份证件,且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依然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王某使用,违反了相关规定。据了解,张某房屋的承租人其实不是王某,而是王某的儿子。王某在建筑工地上打工,每天早出晚归,房子是王某的儿子租来给他晚上睡觉的。对此,张某说,自己没想那么多,看有人来租房就租给对方了,根本没想到要按规定登记对方的信息。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出租人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广大出租人,一定要切实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如实登记、申报承租人及同住人员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融媒体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