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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门前“地盘”建了付费停车位 老板起诉要求停车场撤离
2019-07-18 17:30: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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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民吴先生在市中心的商业旺区购买了临街商铺并经营饭店。今年年初,该商铺门前被一家停车管理公司设立了路面停车位,并向公众开放、收费。“商铺门前变成停车场了,顾客开车过来吃个饭买个东西,还要缴纳停车费,这不是把我的顾客都挡在门外了吗?”吴先生要求停车场撤离,多次与停车管理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未果,于今年4月将两公司起诉至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吴先生得知,停车管理公司设立停车位是经商铺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双方就停车位签订了承包协议,停车管理公司缴纳了承包费用。他认为,停车位设立在其商铺门前,其作为商铺业主并未同意,妨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先生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停车管理公司停止在其商铺前设立停车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法院经调查后认定,商铺与设立的停车位之间有4—5米的距离可供行人及车辆通行。停车位经过规划设计,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属于物管区域。物业管理公司基于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管理该片土地,将其中的停车场管理服务交给专门从事停车服务的停车管理公司经营合理合法。吴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停车场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属其所有和使用,也未能证明该停车场的设立妨碍其商铺的经营及正常通行。7月1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吴先生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该案法官解释,吴先生虽然是商铺的业主,但并不代表其对商铺门前的土地享有所有权,该独立于商铺专有部分之外的部分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吴先生没有权利独占该片土地并排除停车管理公司设立停车位。

  ■融媒体记者 李蓉

  通讯员 周凡人 沈莹

标签:商铺;停车位;停车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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