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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人 快来给你的电动车上牌 41个网点可办理
2019-04-12 17:46: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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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将实施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昨日,淮安市公安局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登记上牌,目前全市在市县(区)交警大(中)队、车管所、行政服务中心或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邮政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共设立41个登记上牌网点。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蔡颖 熊盛荣

  ●“旧国标”电动车 上牌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标”不同,上牌流程不同

  根据通告,2019年4月15日前,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查询网页http://www.jsbicycle.com),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产品合格证,到市县(区)交警大(中)队、车管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电动自行车相关登记并免费领取、安装本市旧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2019年4月15日零时起,全省统一关闭“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功能,停止办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继续使用原号牌),未能及时上牌的,可申请临时信息牌。

  ●“非标”电动车 7月15日前完成登记备案,申领临时信息牌

  对于“非标”电动自行车,通告要求,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应当在7月15日前完成登记备案申领临时信息牌。市民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领:一是关注微信公众号“淮安车管之家”,登录“在用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备案申请平台”,输入电动自行车和所有人相关信息申请“临时信息牌”。公安交警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选择自取“临时信息牌”或自费邮寄“临时信息牌”。二是携带身份证明到各市县(区)交警大(中)队、车管所及行政服务中心登记车辆和所有人相关信息,申请领取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临时信息牌领取日期截至2019年10月15日,凡规定期限内未能领取临时信息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查处。对已领取临时信息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不超过5年,最长可使用到2024年4月14日。过渡期结束后,“非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新国标”电动车 可免费领取全省统一式样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4月15日起,市场上必须销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通告也对这些电动车的登记上牌提出了要求:2019年4月15日起,凡符合“新国标”要求且获得国家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产品合格证,到市县(区)交警大(中)队、车管所、行政服务中心或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邮政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相关登记并免费取、安装全省统一式样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此外,警方鼓励市民为在用或新购的电动自行车投保,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x.cnca.cn)等方式验证车辆CCC认证证书,避免购买后不能登记上牌。

  4月15日后 交警将查处 违规上路电动车

  通告再次强调,4月15日后,对违法违规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对于邮政快递配送服务车辆,通告也做出了规定:由市邮政快递协会指导实行外观标识、车辆型号和编号“三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模式,未按照“三统一”管理的快递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从事快递运输活动。

标签:电动自行车;国标;电动车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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