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改革部署,高扬改革旗帜,运用创新思维,取得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成果,财政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
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市财政局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重点提升财政8项支出增幅,有力保障了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民生事业发展以及养老保险改革等多项刚性支出需求。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我市成功入选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成为江苏唯一入选城市,成功获得中央财政6亿元治理补助;获2018年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数额位居全省第一。通过向上争取、有效融资和新增债券额度等方式筹集资金,优先保障了内环高架一期、高铁枢纽、棚改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截至目前我市入省库PPP项目54个,总投资595.32亿元。项目落地率达70.37%,分别高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18和32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
更大力度推进机制创新。完善财政激励与内控制度建设,构建“1+2+X”制度体系,制定出台3大类25个文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规范权力和人员行为。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管理改革,公布市级重点专项资金93个。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大力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结合财政“一体化”系统改革,开展财政预算中期规划编制,形成3年中期规划,预决算信息实现平台和网站“双公开”。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市、县(区)两级政府签订责任状,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市级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改革全面推开,市级300多家预算单位实现“一实名、一取消和两全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全覆盖。
更新思维释放改革动能。积极运用“拨改投”“专项资金改基金”等方式,创新设立市政府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截至目前基金首期资金已到位,基金运作积极效用正持续释放。强化财政资金存放引导,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挂钩暂行办法。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前三季度,小微创业贷、苏微贷累计为322户放款近9亿元;新增苏科贷入库企业170家,放款8860万元。高效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挥“阳光扶贫”监管功能,累积拨付1.14亿元用于统筹支持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和重点片区项目建设。环保“费改税”改革得到落实,“阳光扶贫”系统在积极推进中深化拓展,涉农资金、农村“三资”、村级财务监管系统与“阳光扶贫”系统对接工作完成。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9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调整,累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达1.03亿元。
融媒体记者 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