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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责任状” 争做文明人
2018-11-02 16:01: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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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愿意用自己的文明行为来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10月30日下午,王一同等10位天津路社区的居民,与社区签下《文明创建责任状》,承诺将以《淮安文明行为十不准》和《清江浦区文明三十条》为准则,自觉践行文明公约的各项准则,并带动自家人和身边人一起为文明城市创建添彩。

  当天,天津路社区举办了“讲文明,从我做起;树新风,现在开始”主题文艺演出活动,表彰了3位“最美好儿媳”和10位“最美保洁员”。“这些受表彰的普通居民和工作者,都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区文明工作的先进者。”社区党委书记刘建山说道。

  ■融媒体记者 潘晓晔

标签:文明城市;文明行为;社区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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