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淮报融媒体记者获悉,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201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根据规定,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260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对地方拓展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知晓率,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自10月18日至11月30日,我市将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种形式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医保暂行办法和大病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项目)、异地就医、重大疾病保障等政策要点、办理流程及就医结报注意事项等。
据介绍,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各县区人社部门的相关公告。 ■融媒体记者 刘海峰 通讯员 朱延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