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陈松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今年以来,盱眙法院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部署和安排,组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通过三举措,扎实有效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省高院咨询委的调研肯定。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络,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重大案件的法律适用的统一。积极探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建立了案件联动衔接机制,明确了专门的联络员,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确保相关案件信息对称。建立了涉诉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审执工作相结合,对民商事案件原被告中有涉及公务员的,均通报给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村居“三大员”等受刑事处罚的,也积极予以通报,有效规范了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
二是强化预警防控。全方位、多角度的采集黑恶犯罪动态信息,加大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工作,不断提高主动预警、精准打击的效能。该院在发布全省首个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基础上,还结合案件审理,排查出一起违法犯罪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面加强业务学习,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应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中的主从犯规定,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根据其具体犯罪情况,依法从严惩处,并严格把握缓刑等的适用条件。结合《刑法》第294条第5款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社会危害性”四个特征的规定,对照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认真分析研究这四个特征之间的内在联系,准确把握每个特征的具体情形,客观公正的评价涉案犯罪组织的社会危害性,学深学透,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宣传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该院在审判区和三个派出法庭分别张贴、悬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的基础上,还联合教育局、财政局等6家单位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一次,在微信公众号上连续5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刊,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该院还组织开展了庭审进校园1次,法治课3次,帮助提升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防范黑恶势力侵袭。同时,学习借鉴洪泽湖非法采砂案的宣传经验,对将要审理的涉众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制定舆情应对和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引导方向,突出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成效和违法犯罪的后果,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