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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检察:深入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2018-09-12 16:3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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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仲 璐)近日,金湖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民事非诉案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并且依托该活动的开展,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加强与法院沟通,完善法检协作机制,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取得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法官个案沟通。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与执行法官的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案情,确保监督案件质量。对于执行工作中确实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在不支持申请人监督申请的同时,认真做好申请人的息诉工作,取得了执行法官对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依托专项活动查找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活动,查找执行人员常见多发违法环节,分析和查明具体执行行为违法的原因,弄清财处分、交付、分配以及罚款、拘留措施等执行实施活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转移等执行审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常态化参与民事执行监督活动。对于执行工作中存在程序瑕疵,但未影响执行实际效果,或是消极不作为、怠于执行,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形,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监督,要求执行机关书面回复说明情况,督促其依法积极执行。

  对提出书面检察建议的,法院应在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回复。在有检察人员现场监督执行的案件中,执行笔录须由执行法官和参与监督的检察人员共同签名,检察院复印笔录存档,切实保障民事执行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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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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