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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着酒接到挪车电话 行驶13米撞上护栏
2018-09-07 17:37:00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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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我接到别人电话,让我去挪个车,我也没想到,把车挪一下的这点时间,就被警察给碰到了。”侍某很纳闷,也后悔不该抱有侥幸心理。9月6日,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6年10月22日14时18分许,被告人侍某和朋友到淮阴区某饭店吃饭。到饭店后,侍某将车停在了店门口的停车位中,席间,他和朋友都喝了不少白酒。就在酒席进行时,侍某接到一名车主电话,称其车辆挡住了他的车,让其挪一下车。侍某没多想,赶紧去门口挪车,完全忘了自己喝过酒的事。结果,在挪车途中,车子撞到了路边的交通护栏,正好当时有巡逻警察经过。侍某被现场查获,其挪车过程一共只行驶了13米。后经鉴定,侍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59.2mg/100ml,属醉酒驾驶。

  2016年12月20日,侍某被警方刑事传唤,并于当日到办案机关,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供认不讳。为证实侍某称自己挪车的说法,警方又调取了其手机相关记录,并进行多方查证,案件虽拖到了今年,但最终也证实侍某所言非虚。

  淮阴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侍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侍某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适用缓刑。该院判处被告人侍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融媒体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崔建坤

标签:淮阴区;被告人;缓刑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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