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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机构助力查找被执行人
2018-09-07 16: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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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淮安讯(徐倩)“法官,请问你们法院的银行账号是多少,我现在就把筹到的钱打过去。”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某来电向淮阴区法院的法官咨询,表示要将筹到的执行款汇到淮阴区法院。

  陈某某在明知购进的减肥胶囊含有盐酸西布曲明后,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16万余元,2018年3月,陈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已缴纳五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因陈某某未按期足额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5月,淮阴法院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邮寄法律文书却被退回,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实地调查等方式查找财产时,也仅查到一处只有20年的产权房,但被执行人陈某某却查无踪影。

  鉴于刑事罚金案件的特殊性,该院执行法官与杭州市江干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取得了联系,邮寄了相关法律文书。最终,在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之下,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

  8月底,陈某某主动驱车来到淮阴区法院,并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努力筹钱。随后不久,陈某某将筹集的3万元案件款汇到了法院指定账户。

  近年来,淮阴区法院不断拓展思路,查找被执行人的人身和财产线索,在执行刑事罚金案件中,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通过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联系缓刑人员,促进案件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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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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