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张晶晶)“今天是周末,本来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您打电话,没想到您真的立马带着执行干警来了,没有你们,我这钱拿不回来!真的非常感谢……”
8月26日,一幕申请执行人激动万分,被执行人忏悔检讨的场景正在淮阴法院执行局上演。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7年。
2017年2月,被告一周某某、被告二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原告戈某诉至淮阴区法院,要求两被告偿还本息。法院审理后判决两被告履行偿还30000元欠款的义务。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戈某于2018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夏明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联系,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性,规劝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然而,周某某等两名被执行人依旧不愿还款。法院随即对周某某等两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了调查。同时向两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二人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8年7月10日,被执行人之一的周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借口与另一被执行人有债务纠纷请求法院给时间让其找人,并主动写下保证书“保证无论是否找到被执行人戈某,7月30日前一次性将欠款30000元付清。”
7月30日,还款期限届满,周某某却玩起了“失踪”。企图通过拒不接听法院电话等方式逃避执行。
“夏法官,我是您一起案件的申请人戈某,我现在和被执行人周某某在果林派出所……”一通举报电话给陷入僵局的案件带来的转机。
在详细了解举报内容后,夏明法官随即向执行局长刘斌汇报。刘斌局长立即安排武国进等8名执行干警带齐法律文书及装备,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
原来,申请人戈某预计被执行人周某某会利用传统中元节期间回家祭祖,因此选择26日到周某某的家中“碰碰运气”,谁料,周某某果然在家。
双方在谈及债款问题时,发生冲突,被带至果林派出所。
待双方冲突处理完毕后,执行干警随即将周某某拘传至法院。当得知自己因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将被拘留时,周某某慌了,立即主动与亲属联系前来还款。
经过相关释法,周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在当场写下检讨书后,现场将30000元欠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还清。同时主动请求用罚款方式对其躲避执行行为进行处罚。
针对周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规定义务的行为,法院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