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张晶晶)“妈妈,通过这封信,我将我的想法告诉您……”8月23日上午,淮阴区某医院的病房中,一位女士正声情并茂的朗读着长达两页纸的信件,坐在病床上倾听着信件的耄耋老人正无声的抽泣着……
这并不是感人的“朗读者”现场,而是淮阴区法院的执行现场。
作为案件被执行人的高某某,正通过朗读信件这一特殊的方式向自己的母亲,同时也是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洪某某解释着自己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因。
洪某某夫妻年近90,这样的年纪本该享受天伦之乐,但他们却因为五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艰难的生活。
2018年3月,洪某某夫妻以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五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洪某某的二儿子主动表示愿意帮同为被告的洪某某的二女儿分担赡养责任。
洪某某丈夫在法院判决前因病逝世,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洪某某自判决生效起在淮阴区某养老服务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四个子女按比例按月负担。
判决生效后,洪某某的三女儿高某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2018年8月,洪某某向淮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杨剑接手案件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高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她能与自己的母亲和解,并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可高某某始终称自己没有钱而拒交赡养费。尽管本案的执行标的并不大,但被执行人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与社会伦理背道而驰,杨法官决定强制执行。
通过执行系统,法院依法对高某某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和扣划。这时,被执行人高某某方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交付赡养费用。
最终,被执行人高某某带着900余元赡养费及手写的信件于8月23日上午来到母亲的病床前,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表示今后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给付赡养费用。
看到病床前无人照顾的老人,执行法官杨剑告诫高某某:“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将这种美德丢弃,不但要受到社会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