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淮安讯(田庚 赵大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处理好家事纠纷是共同缔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淮安两级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意识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争当家事审判路上的“举炬者”,融化亲情的坚冰,驱散暴力的黑暗,传播法律的光芒,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今年6月,淮安中院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助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注重调解 融化亲情坚冰
“家事纠纷不仅涉及法律上的争议,而且牵连到当事人情感和伦理上的纠葛,不能简单运用传统审判方式,更重要的是消除对立,恢复亲情。”淮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对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改革作出了这样的要求。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均保持在60%以上,2017年,市中院家事案件调撤率更是创纪录地达到48.8%。
今年7月,淮安中院家事庭法官阮明收到了程某与其父亲的商品房纠纷一案,在谈话中发现双方对房子的事情谈的不多,反倒是诉苦和指责对方的话比较多,阮明敏锐地察觉到房子可能只是一个导火索,问题的根源在于家庭矛盾。
法官一次次登门调查,探询多年互不来往的父子俩的真实想法。儿子委屈地向法官说,自己曾经提着礼物去看望父亲想缓和矛盾,却被父亲大骂了一通后将礼物扔了出来。法官向父亲询问此事,父亲则说自己当时就后悔了,也在想着怎么传递一下和好的信息,后来在街上遇到孙子和儿媳,想去抱抱孙子,儿媳却抱起了孩子转身离开。法官再向儿媳妇谈话,儿媳妇坦言听到丈夫受了委屈自己很生气,而且感觉双方也没法再和好,就不愿意再让公公抱孩子。
真相揭开,误解消除,大家都沉默了。阮明又趁热打铁让双方换位思考一下,多想想对方的难处,多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程某主动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返还父亲售房款等,更重要的是,多年不来往的父子俩又恢复了亲情。程某的父亲拉住法官的手说:“想想连自己儿子都不愿意搭理我,我感觉这辈子真是白活了,想着想着都哭出声来,多亏了法官,让我这辈子没有了遗憾。”
全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推出家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淮阴区法院建立家事审判“亲情修复中心”,让当事人在“客厅”调解,在“沙发”上开庭,运用亲情修复法化解家事案件。洪泽法院针对家事纠纷矛盾仅仅依靠庭审难以查清的情况推行庭前约谈制度,在开庭前与原、被告见面交流。金湖、盱眙等法院对于部分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给予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引导原被告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涟水法院实行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心理干预机制,组建了一支具有专业资质的咨询师队伍。
驱散黑暗 保护人身安全
7月28日,轩轩兄妹俩向涟水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十二个小时后,拿到了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尚未成年的轩轩兄妹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轩某生活,其父亲后来与张某再婚,时常对小孩禁食、罚跪等方式殴打。轩轩兄妹的生母发现小孩不敢正常上学、晚上做噩梦,小孩不愿意再与生父共同生活。2017年9月29日,轩轩兄妹的生母以轩轩兄妹的名义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涟水法院受理后,立即到找到居委会、派出所、邻居走访,然后找轩某夫妻谈话,形成调查材料认定,轩轩兄妹兄妹遭受父亲及继母的家庭暴力,在1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轩某、张某对轩轩兄妹实施家庭暴力。
在法院发出人生安全保护令的第二天,轩轩兄妹的生母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轩轩兄妹在随生父轩某共同生活过程中遭受了家庭暴力,轩某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支持其诉讼请求。
《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后,淮安清江浦法院在当天发出了全省法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至今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8份,保护令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手中的“法律之剑”,施暴者头上的“法律紧箍咒”,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竖起了一道“隔离墙”。
此外,淮安市法院加强与市妇联、公安、检察、司法、民政等部门以及社工组织的联动,全面落实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及救助制度,协力为受害者驱散暴力乌云的笼罩。
众人拾柴 注重多元化解
“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其审判职能,引领、辐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实现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推进会上,淮安中院朱介进专委如是说。
全市法院加强与妇联、司法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建立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家事心理咨询员三支队伍,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家事庭共聘请家事陪审员87人,一大批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居委会大妈”们走进法庭,参与到案件的处理中,促进了家事审判亲民化,极大的伸展了家事审判工作的柔软触角。2017年以来,全市8家法院均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并下设关工委办室。由市妇联牵头,市法院等部门参与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盱眙法院以构建关爱青少年成长“防护林”系列工程为抓手,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司法引航”工程,还在部分中小学设立了“我的小秘密信箱”,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金湖法院联合县妇联等七个部门实施“黄手帕”工程,在县政法综治中心、西苑社区、劳动桥社区设立家事纠纷巡回法庭、引入家事调查员等方式,在妇联、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司法所等机构选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发挥他们贴近社会工作的优势,开展家事纠纷矛盾化解工作。金湖法院还通过“党员爸妈”等形式与多名孤残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对西苑社区的3名单亲困难未成年人和1名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进行经济帮扶和心理疏导。涟水法院推进“两官”结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即法官与大学生村官一对一结对,共同开展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开展“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专项活动。
普法宣传 播撒法律之光
8月8日下午,淮安中院十五号法庭里,一场同居关系的庭审刚刚结束,该案审判长、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沙瑞新向旁听庭审的百余名市妇联干部就案讲法,让法庭变成了法治讲堂。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淮安两级法院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秉承“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一样重要”的理念,走进社区、街道、学校……努力将法律知识带进每一个家庭。两级法院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优质资源,组织全市各高中职校、中小学校学生来基地参观并接受法制教育。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做好未成年人自我防护及社会成员关护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全市两级法官受聘担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与校方共同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宣传。清江浦法院“家事法官会客厅”得到市委政法委赵洪权书记充分肯定,并鼓励扩大宣传效应,将品牌项目朝向社区延伸,扩大普法知识的群众知晓率,提高普法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强化维权工作的成功率。淮阴法院通过推行“橙(红)色少年教育介入”制度、社会服务令制度,实施“护花行动”、“蒲公英普法工程”等系列活动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中院少年庭沙瑞新庭长多次走进淮安市广播电台“德法润我家”栏目,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家事纠纷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传播法治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