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3日讯 12日9时20分时许,有市民举报清江浦区健康东路某宾馆在给其妻子开房住宿时,没有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当天,民警将宾馆负责人王某带走调查,清江浦公安分局随后对他作出行政处罚。
小东(化名)和老婆小丽(化名)结婚五六年,偶尔因为家庭琐事吵架。11日夜里11点多钟,小两口拌了几句嘴后,小丽就不想看见“那人”,于是带着孩子去住宾馆。小丽到宾馆时已经12点多钟了,因为孩子只有三四岁,而且不停地哭闹,宾馆老板王某见这情形,就提议让孩子和妈妈先住下来,过一会儿再登记身份证信息。可是王某晚上喝了酒,说完就把这件事给忘掉了。第二天早晨,小东知道了小丽和孩子住在这家宾馆,于是上门来找,询问得知旅馆没有登记他们的住宿信息。小东一气之下就打电话报警,举报老板没有按照规定登记身份信息。清江浦公安分局汇通警务站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核实情况后交由辖区派出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由公安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12日,清江浦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记者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