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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举行“依法保障老人权益”发布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1-11 07:52:00

  中国江苏网11月11日淮安讯(赵德刚 赵大为)11月10日,淮安中院举行“依法保障老人权益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该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沙瑞新庭长通报近年来全市法院涉老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蔡传文法官解读典型案例,新闻宣传处副处长赵德刚主持。

  发布会称,自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收案379件,结案364件。整体来看,涉及老年人纠纷案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在生活领域且与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因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案件收案比例高达39%。二是传统的赡养、继承案件数量平稳。三是老年人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权愿望迫切。涉老纠纷中老年人为原告的比例远高于为被告的比例。四是涉房产争议矛盾突出,处理难度较大。因拆迁补偿或商品房买卖引发的房产纠纷占比较大。房屋所有权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迁让、分家析产以及房屋拆迁款分割等纠纷占了涉老财产纠纷的70%以上。

  全市法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司法服务举措,将继续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为老年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系统开辟了老年维权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普遍在立案大厅、法庭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资料,配备了老花镜、饮水机、座椅、笔墨等。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老人缓减免诉讼费,为确需指导和帮助的老人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积极探索符合涉老纠纷特点的审判方式。注重配备有一定社会阅历、亲和力强的法官专司审理,选任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人民陪审员充实。在审理中注重法律释明、积极依职权调查取证、开展巡回审判等,争取将大部分案件有效化解在基层,尽可能避免长时间诉讼可能给老年人权益造成的损害。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充分考虑老人的精神需求。尽量做好老年人子女的思想工作,促使子女形成自觉赡养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四是延伸涉老案件司法审判效果。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巡回审判、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庭审直播和文书上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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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