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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被拘一个月

来源:   2017-10-13 10:07:00

  中国江苏网10月13日讯 路上遇到朋友,一起到饭店吃个饭叙叙旧,席间因为告诉朋友一个电话号码,淮阴区90后小伙朱某换来了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的刑罚。11日,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朱某从市区开车至淮阴区南陈集镇,走到镇上街口时,朱某遇到了老熟人杨某,两人寒暄几句,便一起到附近一饭店吃饭。杨某平时不学无术,染上了毒品。酒过三巡,杨某无意中提到想搞点毒品,可又苦于不知道从哪边弄。这时,“仗义”的朱某想起朋友李某在贩卖冰毒。于是,他便把李某的电话号码告诉杨某。

  庭审中,朱某很纳闷,自己没有吸毒、贩毒,只是帮朋友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怎么就犯罪了呢?公诉机关指出,由于朱某的介绍,杨某后在淮阴区南陈集镇李某的家中,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冰毒0.5克。朱某介绍他人购买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与杨某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朱某最终明白,自己虽仅提供一个电话,但已经构成犯罪,他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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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