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牌仍挂临牌一次被扣12分
中国江苏网9月13日淮安讯(家松 张加红)9月12日下午,淮安高速三大队民警在上洪泽湖服务区查处了一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洪泽湖服务区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遂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虽然该车有临时号牌且在有效期内,但发现驾驶员于某脸色慌张,眼神躲闪,行为极其异常。为进一步验证自己的怀疑,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于某打开车辆后备厢进行检查。民警此举,令驾驶员于某手足无措,迟疑中慌忙打开了车厢。不出所料,民警在后备厢发现该车机动车新的号牌。见事情败露,驾驶员于某辩称,他前一天晚上刚收到的机动车号牌,但是因为临时号牌还没有过期,当时也没有工具,就没来得及悬挂。
诡辩于事无补,在证据面前,驾驶员于某承认违法并拿出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原来于某在取得了机动车号牌后,看到临时号牌要到9月19日才过期,便心存侥幸,继续使用,以躲避电子监控。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收到机动车号牌后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不能再使用临时号牌。因此淮安高速三大队民警依法对于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记12分。同时因为其驾驶证记满12分,对于某驾驶证扣留。
交警提醒,在收到正式车牌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悬挂,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莫拿临时号牌当作违法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