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碧水蓝天生态愿景
中国江苏网8月16日淮安讯(吴洪武)“淮水东南第一州,山围雉堞月当楼。”这是唐代大文豪白居易赞美当时淮安的诗句。现在,这座独具魅力的生态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已成为淮安的最美名片。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矛盾日益突出。身处主城区的清江浦法院肩负时代重任,全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模式,让环境保护与经济高速发展齐头并进,司法守护“淮安蓝”。
主动对接,发挥环保审判职能
近年来,淮安将建设生态文明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三五”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市人大出台实施《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和《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律刚性约束。2016年11月28日,清江浦区召开第一次党代会,生态优先作为“六大战略”之一写进报告,坚持生态优先不动摇、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热词。
守护“淮安蓝”,司法义不容辞。今年1月18日,在清江浦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颜赤作工作报告,响亮地提出打造法护“淮安蓝”创优项目,为加快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文明清江浦启动司法助力引擎。
为让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优美,清江浦法院用实际行动实现愿景。从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入手,强化环境审判人员优化配置,加强对外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业务研讨制度,打造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各职能部门依法联动平台和法院“三审合一”综合处理平台。与区检察院联合签发《关于环境资源类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工作规定》,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审判效率。多个机制先后推出,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
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希军表示,“淮安是历史文化名城,是运河之都,是一块浮在水上的热土,如何做到名实相符,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朱希军介绍,经批准,清江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全市8个县区涉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
为了配强环保审判力量,法院从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庭抽调业务骨干,建立法官联力、庭室联动、上下联合、部门联席的“四联合一”工作机制。
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优势明显
5月25日,清江浦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庭在盱眙县官滩镇淮河流域采砂现场巡回审理一起非法采砂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来自盱眙与安徽的沈某等9名被告人非法采砂22710吨,造成矿产资源损失590460元。
该案是清江浦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公布实施《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审理的第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七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4人被判实刑。
6月2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清江浦法院集中宣判5起环境资源案件。其中任某是淮安区施河镇农民,2016年5月20日晚20时许,其捕捉青蛙65只,其中黑斑蛙7只、金线蛙56只、中华蟾蜍2只。
苏政发〔1997〕26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江苏省境内不设猎区。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任某所捕捉的三种蛙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任某因触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当天,于某中、于某刚滥伐林木一案也进行了公开宣判。2016年5月9日,两人在《采伐许可证》已过有效期限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淮安区朱桥镇新华村的林木83棵,折合木材20.3379立方米。经查,该地段属于林地保护规范范围。经审理认为,两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均构成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责令对破坏森林进行补种修复。
“某个环境污染的事实可能既符合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也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同时也存在环境保护行政法律关系。”清江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蒋国莲介绍,“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既与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诉讼法和实体法不相抵触,又可大大提升司法对环保的综合保障力度,优势明显。
惩防并举,汇聚环保工作合力
6月5日,由淮安中院主导,清江浦法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淮安首个法院生态保护修复基地牌匾在金湖水上森林景区揭开红绸。
该基地将有针对性地公开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型案件,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被告人,到基地以补种树木、增殖放流、放生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经济能力不足的被告人,责令其在基地通过劳役方式对环境进行修复。
据悉,清江浦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减轻、改善或者消除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危害状态,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的恢复性司法机制。2014年以来,共判决被告人补栽各类树苗3200株,放生鱼苗120000尾,放飞小鸟1500只,确保修复效果落到实处。
受到破坏的环境需要修复,产生犯罪的思想根源同样需要修补。清江浦法院注重司法的延伸功能,惩罚与教育并重,亮剑之后不忘传递司法温情。
“我们这次来是看看你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禁渔期有没有找到适合的事情做做,对你们几位判后表现较好的人员,我们特地带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今年5月19日,环资庭3名法官来到洪泽湖水上渔村进行判后回访。
“去年因为抱着侥幸心理,禁捕期还去捕捞螺蛳,我们认识到了错误,再也不会去捕捞了。”两位渔民露出愧疚的笑容。原来这两位渔民是兄弟俩,2016年12月8日因非法捕捞和买卖螺蛳被判处缓刑,其他1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当天的庭审中,法院还邀请生态保护专家进行现场科普,为旁听的近300名群众答疑解惑。
清江浦法院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今年5月26日,召开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大气污染侵权”“非法占用耕地案”等案例,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同时,法院还结合“巡回审判六进”“与法同行,法官讲法”等活动,积极开展环境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环境案件的发生。
以生态文明为指引,清江浦法院通过司法屏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一幅蓝天、绿水、美丽如画的生态文明建设美好图景,正在淮安大地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