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大湖法庭:用巡回维系渔民兄弟情
中国江苏网6月7日淮安讯(魏僖)6月5日上午九时许,洪泽法院民一庭黄法官在大湖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渔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该案件原告叶某甲和被告叶某乙是堂兄弟,均系洪泽湖渔民,常年以船为家,吃住都在船上。今年早些时候,叶某乙驾驶船只出湖捕捞作业过程中不慎将原告快艇撞坏,两人对损害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
洪泽法院设立的大湖巡回法庭受理该案后,黄海南法官带领书记员,乘坐“泽法号”审判船,多次深入湖区送达诉讼材料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现场查看被撞快艇的实际受损情况。在送达过程中,黄海南从法律和亲情两个方面,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为后面的庭审和调解作铺垫。
开庭当日,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亲友也到庭旁听庭审,原被告双方就船体损害赔偿进行协商。由于涉案船体刚刚修复,费用尚未最终确定,在法官、亲属的劝说下,一改此前剑拔弩张关系,目前两兄弟心情平和,安静坐下来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