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淮安 > 关注淮安 > 正文

0

淮安洪泽法院:执行一直在路上

来源:   2017-06-07 10:19:00

  中国江苏网6月7日淮安讯(鲁海军) 6月6日上午,洪泽法院第四法庭外,书记员、法官、执行法官手里拿着法律文书,他们要做什么?出了啥大事?

  原来在等一个人,一个多起案件的被告、被执行人。

  当日早上7:00,洪泽法院110接到当事人举报,被执行人周某今天回来了,上午要到法院开庭。接到电话,执行法官姜闯早早来到办公室,准备好周某的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查看得知,周某是多起案件的被告、被执行人,于是他便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将这信息告知其他案件承办人。

  “仅在我手中一起执行案件,周某应该履行的标的额就达到78余万元。此前一直找不到他本人,今天要抓住机会,好好与他谈谈。”姜闯在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安排好书记员工作后告诉笔者。

  “我也想还钱,可是我没有偿还能力。”姜闯的谈话工作并不顺利,周某一直在重复着这句话。

  做完谈话已近中午,姜闯请人为周某带了法院食堂一份饭菜,他自己匆匆吃了一份泡面。

  “像这种用餐,那是常有的事。节假日加班是常态,只要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我们就得上,如果实在走不开,也会请执行团队里的同事代为处理。希望用我们的勤奋、坚毅、执著,为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姜闯用东北人特有的爽朗告诉笔者说。

  虽经过法官依法释明其如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拘留、罚款的法律后果,但他们仍坚持无钱可还。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对周某行为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送拘周某的路上,姜闯及两位法警不敢有丝毫松懈,还不做周某的工作,并为其提供纯净水。

  “送到了拘留所,经过相关体检等程序,拘留所接收。”姜闯神情庄重地说,“执行工作并不以拘留而结束,恰恰这是开始,我们将有更多工作去做,执行一直在路上。”

标签:

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