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实现利用外资稳中提质目标,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
结合江苏开放大省实际,《若干措施》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等六个方面,细化出了28条具体举措,每项举措都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在实现外资量质齐升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外资参与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发展外资总部经济。充分发挥江苏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机制作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将富余产能向对口地区梯度转移。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方面,若干措施强调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此外,江苏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及居留便利化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夏敬栋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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