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
学好用好党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向全党发出学习研究党史的号召,深刻指出“现在大家在研究党的历史,这个研究是必须的。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邓小平同志在许多场合经常讲党史,讲完之后他曾说:“我为什么讲这个历史?因为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概括为16个字,即“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全党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提升。这次学习教育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史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学与不学不一样,浅学与深学不一样,一次性学习与长效性学习不一样。时代在发展,党史还在延续,只有固化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才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印发实施正当时。
细读《条例》全文,共计六章三十四条四千多字,条条有力,字字珠玑,指导性、针对性、制度性极强。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必将有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我们既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好、坚持好、完善好,而且要把党史入心入脑,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有力武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劲不竭的红色动力!(一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