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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吹落玻璃砸车,房主以“不可抗力”为由能免责吗?
2026-03-17 14:5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案情】

2022年7月台风天气期间,黄某将小型汽车随意停放在某家居公司楼下,该公司大楼玻璃幕墙的玻璃被台风吹落,致使车辆损坏。该车辆投保车损险后,保险公司向黄某理赔车辆修理费5万余元,现保险公司向该家居公司追偿该笔款项。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台风吹落玻璃砸坏车辆,家居公司以台风属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能否成立?

家居公司辩称,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则认为,台风不构成不可抗力,家居公司作为大楼所有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责任。

笔者同意保险公司的观点,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家居公司作为案涉大楼所有人,对建筑物脱落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被侵权人证明损害系建筑物构件脱落所致后,所有人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不能仅以“尽过注意义务”为由免责,因玻璃坠落本身就说明存在安全缺陷且未采取足够防护措施。

结合本案,台风虽属自然灾害,但并非当然构成不可抗力。气象部门对台风会提前预警,现代社会应对此类极端天气的能力已显著提升,台风并非完全不能预见、不能防范。根据相关规定,台风预警生效期间,玻璃幕墙的所有人应采取措施避免悬挂物脱落坠落,而家居公司未在台风来临前采取加固玻璃等防护措施,未能尽到更高注意义务,导致玻璃坠落,应认定其存在过错。因家居公司无法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故不能免责,需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车主黄某明知台风来临,仍随意停放车辆(未按规划停车位停放),客观上增加了车辆受损风险,虽非事故根本原因,但应自担小部分损失。

综上,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家居公司赔偿保险公司70%的损失。本案明确,台风不能成为建筑物所有人的“免责金牌”,所有人需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才能免除自身侵权责任。

葛玉婷

责编: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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