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大运河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7月29日,大运河司法保护工作交流会在扬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建,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耀武出席会议并致辞,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蓉主持会议。
来自北京、天津、浙江、安徽、河南、河北、山东等大运河沿线法院代表以及专家学者作交流发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发布大运河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国人大代表周善红、高德荣分别作点评发言。(记者 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