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一些家长因各种原因怠于履行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职责情况,淮安两级法院围绕打造“心‘淮’未来,法‘安’少年”工作品牌,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度贯穿到案件审理全过程中,不断强化督促父母等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子女提供更多的家庭教育和关爱,并积极优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优化机制 提供精准研判
针对涉少涉家事案件审判比较复杂的特点,为维护案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他们健康成长,淮安中级法院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心“淮”未来 法“安”少年——淮安法院关工工作融入少年家事审判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涉少涉家事案件要优先立案、快速审理、高效执行;推行本人到庭及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固定庭审争议财产范围;将关工工作融入少年家事审判,构建多方联动精准帮扶涉诉未成年人等措施,积极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精准研判。
今年3月,在审理一起张某与钱某争夺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中,案件承办人、淮安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孔令媛经前期审理得知,张某与钱某的抚养条件及能力大致相当,为争夺婚生女抚养权,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吵,甚至在其主持调解过程中也争执不休、恶语相向,均不肯让步。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婚生女尚年幼,对立冲突的夫妻关系势必影响婚生女的身心健康,为避免激化矛盾,逐步修复破裂的亲情,孔令媛责令钱某、张某分别接受了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教育引导下,两人慢慢放下了心中的成见,最终达成了和解,由两人轮流抚养婚生女并积极配合对方探望,从而逐渐降低离婚给孩子成长带来的不利影响。
多元联动 织密司法保护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15岁的小宇(化名),因父亲与邻居发生冲突,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用砖头砸伤了邻居,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至法院。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家庭功能的缺失,让小宇在面对冲突时,失去了正确的情绪疏导出口。为了挽救这个迷途少年,清江浦区法院联合社区、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开展了17次上门调解,并对小宇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慢慢打开这个家庭的心结,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法院的判决,最终判决小宇缓刑。
该案审结后,清江浦区法院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积极与区教育局、妇联、社区、司法局、学校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制定帮扶计划并开展帮教回访。经过几年的努力,小宇顺利考上了大学。
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之外,淮安法院还积极着力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协同的多元联动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妥善化解各类家事纠纷,淮安中院与市妇联、市司法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构建婚姻家庭纠纷沟通协调及联动化解机制,并与市妇联、女企业家商会等部门组织共同开展救助,近年来已累计救助30余名未成年人。
跨省指导令 护“未”健康成长
今年4月,在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淮安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案涉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考虑到两被告人尚有一名年仅四岁幼子无人照看,为让孩子得到有效监护并让其父母安心服刑,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其监护人即孩子的舅舅进行沟通联系,教育其要更多关心孩子,并通过视频方式跟进了解了孩子的生活近况。
经了解,孩子舅舅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照顾关心,淮安中院便向幼儿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发出了跨省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委托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接到委托函后,宝安区法院联系孩子舅舅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淮安中院及时与淮安市民政局联系,通报了该幼儿的相关情况,经沟通,淮安市民政局拟将该幼儿纳入困境儿童进行帮扶。经过双方法院共同努力,该幼儿的相关监护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为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取得实效,淮安法院积极与当地妇联、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组建由家事法官、心理咨询师、社工等组成的调解团队,探索构建“审判修复+社会工作服务”融合机制,通过“情绪疏导—法律释明—关系重建”等调解方法,持续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并开展适时教育指导。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9家家庭教育指导站,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30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超过500场次。
特约记者 赵德刚
通讯员 梁萌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