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仪征市法院集中宣判由国家五部委联合督办的侵犯本土网红文创产品“嘟嘟喵”著作权案件。据了解,该案是扬州市首宗美术作品侵权入刑的案件。
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间,被告人周某某、薛某某、杨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生产不同型号、颜色的“嘟嘟喵”系列毛绒玩具,并销售给经营网店的同案人吴某某等人,销售金额10万余元至188万余元不等。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明知被告人杨某等人生产的“嘟嘟喵”系列毛绒玩具是侵权复制品,仍予以收购,并通过网店实现销售额220万至550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薛某某、夏某等8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和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复制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涉案数额、退赃表现及相关量刑情节,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侵权毛绒玩具一律予以没收。
案件办理过程中,仪征市法院积极敦促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同步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有效净化了本地毛绒玩具产业生态。(通讯员 仪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