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进行了系列部署。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一系列公告,明确多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政策,其中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
延续优化减税降费政策,江苏不断出实招。《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沈虎介绍:“我们将全面筛选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精确指导,助推政策找人,同时我们还将在税收征管系统中不断优化一键确认等功能,让纳税人申报流程更简化。全年预计减免税额将达到80亿以上。”
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方面,政策明确将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规模提升至200亿元。同时,对民营企业从加大用地支持、规范涉企收费、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省工信厅副厅长石晓鹏说:“加强政银企合作,完善优质中小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力争白名单入库企业突破4.5万家。全面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今年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以上,到2024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全面实现智改数转。”
今年上半年,全省6.1万家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9万亿元,同比增长3.6%。今年1-7月,全省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4%。然而,目前江苏省仍存在部分企业预期不够稳定、部分企业仍较为困难的现状。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告诉记者:“在9月份进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宣讲,包括投融资的对接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提升信心。第二个开展项目的推介,重点是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的领域,推出细分行业目录,鼓励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
石晓鹏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加快建设贯通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的全省企业服务一张网,不断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服务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健全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复能提升。”
(江苏新闻广播/徐仁飞 孙茂强 徐州台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