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自2023年起,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每年组织“江苏最美工匠”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江苏最美工匠”评选活动,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展现我省技术技能劳动者“五美”风采,引导激励广大劳动者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唱响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昂扬旋律,以良好状态和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力量。
活动以“匠心筑梦建功新时代技行天下起航新征程”为主题,面向全省各行各业从事职业技能、职业能力工作的技术技能劳动者,评选产生“江苏最美工匠”20名、“江苏最美工匠”提名奖20名。“江苏最美工匠”主要从中华技能大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冠军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奖励获得者,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劳动模范等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获得者中产生。“江苏最美工匠”提名奖可从获得过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的技术技能劳动者中产生;当年度个人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被国家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的可破格列入。
参评对象需在江苏省工作满3年以上,且每年实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重点考察其近5年的主要情况是否能够充分体现“五美”:一是品德高尚美。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模范效应和榜样力量,对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营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积极影响,爱党爱国爱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二是工匠精神美。恪守职责、勇于担当,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忘我的拼搏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江苏最美工匠”人选还应在带徒传艺、匠心传播等方面作用发挥显著。同等条件下优先长期奋斗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三是爱岗敬业美。始终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综合素质好、钻研能力强,勇于开拓进取,奋斗激情昂扬,工作成效显著,模范作用明显。“江苏最美工匠”人选在从事行业应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提名奖人选技术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应居前列。同等条件下优先具有世界一流、国家和行业顶尖技能水平的劳动者。四是创新创业美。在所从事的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在技术革新、技艺改造、技能攻关或重大事故隐患预防排除中作出积极贡献。“江苏最美工匠”人选还应助力攻关“卡脖子”技术、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得到广泛认可和推广。同等条件下优先创新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创业带动当地就业先进典型的劳动者。五是社会形象美。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有较高的社会声誉,能够广泛激发和传承社会正能量,对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立身之路具有积极影响。同等条件下优先模范作用强、社会反响大,更能突显家国情怀的劳动者。
2023年度评选活动主要流程:一是宣传发动(3-4月)。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发布评选通知和进行活动策划。各地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二是推荐申报(5月)。推荐人选可由各设区市纵向推荐,也可由业务相关的省级有关单位横向推荐,同一人选不可重复推荐。各地、各单位组织初选后,按年度分配指标择优推荐。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底,逾期不再受理。三是网络评选(6-7月)。对参评对象初审后,在多个媒体平台同步推送人物信息及事迹简介,面向社会网络投票。四是专家评审(8-9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事迹类型、行业、地区、性别等因素优中选优,确定人选,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公布年度“江苏最美工匠”活动评选结果。五是宣传总结(10-11月)。聚焦“江苏最美工匠”及提名奖获得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擦亮“江苏工匠”金字招牌,展示人才培养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六是颁奖活动(年底前)。结合技术技能人才或宣传工作重要活动,举办“江苏最美工匠”评选活动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倡导鼓励向榜样学习,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提升技术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