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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1.8倍,1—11月江苏消费品市场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
2022-12-28 09:09:00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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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12月27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统计局获悉,1—11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081.3亿元,总量与去年持平,增速与1—10月持平。其中,11月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2%。

江苏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1月份全省各地各部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双11”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各项促消费活动,全省消费市场总体继续保持恢复增长态势。

从全省限额以上主要商品零售类别看,饮料类增速加快,中西药品类保持快增。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饮料类增长8.5%,比上月提升1.2个百分点;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1.4%,比上月回落3.9个百分点。

出行类商品增势较好,为消费品市场第一拉动因素。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2%,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2.5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在购置税免征延续、产能增加、新产品供给增加、购车补贴刺激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持续爆发式增长,11月份,新能源汽车增长1.8倍,拉动全省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3.8个百分点。

此外,受油价高位运行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额本月同比增长4.2%,比上月加快1.4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4个百分点。家电类消费小幅回落,但智能家电依然畅销。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零售额同比下降3.4%,降幅比上月收窄8.4个百分点。其中,节能类家电增势依然强劲,全省限额以上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商品、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本月零售额同比增速分别达51.8%、73.8%。

升级类消费增长较快,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17%、52.4%、55.1%,比上月分别加快5个、49个、57.4个百分点。新消费业态保持快增,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455亿元,同比增长22.9%,高于全省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18.6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为27.5%,占比较上月提升9.5个百分点,拉动全省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5.4个百分点,拉动率比上月提升1.6个百分点。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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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