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地方视察就来到江苏,为江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1321”重点工作举措,聚焦“抓完善、抓深化、抓落实、抓实效”,对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指示要求,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在巩固深化基层“三整合”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目前,全省1257个乡镇(街道)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但统筹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后如何管理、平台建成后如何使用等问题,还需要不断探索、加以完善。要聚焦基层治理中的痛点、堵点,在现有“1+4”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完善职责准入、资源下沉、权力调整、全员培训、考核评估和信息共享等“六大机制”。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完善基层“三整合”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确立先行先试的示范单位,并在此基础上遴选一批发达镇的典型。真正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一个窗口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网格管治理、一个中心管指挥,让百姓诉求“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在深化完善综合执法改革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长期以来,基层广为诟病的是“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多次执法、任性执法、基层力量薄弱”等。我们探索创新的“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得到中央编办高度肯定,也得到基层实践充分验证。目前,这一模式只在南通等少数地方试点,面上覆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省里不设执法队伍、市区只设一支、推动县(市、区)重心下移、力量下倾、资源下沉。对中央已经部署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的领域,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队伍,会同省相关部门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管、应急等领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选出一批示范典型,对其他领域现有事业性质执法队伍进行规范。
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才刚刚起步。目前,我省的改革方案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下一步要按照中央要求,积极谋划省级部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督促指导无锡、常州、扬州、徐州等4个试点地区抓好改革试点组织实施,适时开展评估,确保改革试点任务在2021年6月底前基本结束。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通过改革释放一批编制资源,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等编制急需,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在探索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上走在前列。开发区“去行政化”,南京、泰州做了很多探索,苏州等地也先行先试,但开发区规范化管理、“一区多园”改革还只是开了个头。要将我省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与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起来,边规范边改革,以规范保改革,以改革促规范。加快出台我省《关于推动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开发区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
在持续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上走在前列。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经过几年实践,愈加成熟定型,但考核指标体系有待完善,重年终考核、轻季度考核的现象较为明显。要进一步优化考核体系,突出系统性、牵引性和精准性,明确考核内容、指标权重、计分方法、考核环节和工作要求,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重点不变、方向不偏、效果不减。健全完善平时考核机制,优化考核程序和方法,引导社会主体参与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加强考核结果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推动考核结果的运用。
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加强队伍建设上走在前列。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使铁规生威、利剑常在。深入研究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流动、向基层一线倾斜,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人心,杜绝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条条干预等问题。开展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总结试点地区经验。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积极推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监管体系。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持续开展问题整改专项工作,深化完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机构编制部门归口组织部管理后,我们要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锻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让企业创业受尊重、让百姓办事不求人”的价值追求,需要政府深化“不见面审批”、推进“3550”改革、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基层“1+4”改革的深化完善;需要让百姓不再面对数量繁多的执法队伍、不再面对多头、多层、任性、扯皮的执法;需要让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专注公共服务;需要让各级开发区聚精会神、简约高效地搞经济,促发展;需要让政府阳光便民做服务;需要让百姓的每一个诉求都有交待、有着落!我们要对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更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抓实干、担当尽责,以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
(作者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