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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改大动作,支持社会办医
2018-08-01 07:41:00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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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7月3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网站公布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集聚平台,力争社会办医规模水平和发展质量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社会办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宣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戚在兵 仲永

  拓宽社会办医发展领域 全科医生也可以开诊所

  意见中提出,江苏将拓宽社会办医领域,鼓励发展基层医疗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化医疗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和积极发展个性化医疗保健。

  比如,将各类主体举办的诊所、门诊部、一级医疗机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推进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支持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妇产、儿科、精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亟须加强的专科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等专业机构。探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

  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在中医药资源和区位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解读:南京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李正斌认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鼓励举办中医全科诊所,是对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的一种有益补充,也是继大医院医生多点执业后,又一项解决看病难的举措。在具体实践层面上,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删除了原《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在职医务人员一边上班一边“开诊所”有了政策保障,对于全科医生而言,则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医养结合

  鼓励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养老医疗费有望进医保

  意见中明确,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内设护理床位、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按规定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支持专业照护机构、护理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参与护理站建设运营。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联合体,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健康服务。

  鼓励各类主体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合理确定家庭病床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

  [解读]

  南京3年前已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8月1日起,南京已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据了解,2015年7月,南京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指出,入住养老机构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养老机构医务室(诊所、卫生室)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社区医疗机构医保门诊政策享受待遇。医保基金按以下标准结算:入住定点医疗机构为二级的按100元/床日、为一级及以下的按90元/床日结算,按月结付。

  九如城康养中心属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按照文件他们的结算标准为90元/床日,“90元为医保额定报销标准,其中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等等,这个标准也是参保人员入住类似我们这样的养老机构目前所能享受的最高报销标准”。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透露,目前苏锡常以及南京地区,很早之前就已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护理费用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主要还是希望苏北等地区也能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当然各地的标准如何,也要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能力量力而行。”南京因为三年前就将这部分费用纳入了医保,变化应该不会太大。

  南京红花社区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是南京做得最早的医养结合的社区医院,楼下看病,楼上养老,通过与欢乐时光养老院“联姻”,老人小病不出养老院,大病直接送医院。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比如年龄超过七十周岁,长期卧床,丧失活动能力的,也可去社区提出申请,设置家庭病床,全科医生会定期上门评估病情,提供导尿、测血糖、插鼻饲服务等。

  医疗市场

  紧缺型医疗机构 不受规划限制

  意见中强调,各地在制定或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落实《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等要求,按照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违反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原则的理由限制。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等紧缺型专科医疗机构及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及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制。

  解读:李正斌介绍,南京在这一方面早已放开,根据南京“十三五”医疗设置规划,南京城墙范围内禁止设立医院,限制设置门诊部。但是,唯独对开设康复医院、护理院放开,对有特需服务的门诊,比如美容、口腔放开,也是结合百姓的实际需求补足医疗短板。

  税收优惠

  社会办医可享受 各项政策优惠和支持

  针对社会办医,意见中明确,将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全面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进一步落实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省级财政将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疗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补助。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地要严格执行在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级晋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同等补助政策。对受政府委托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任务及其他指令性任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各地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偿,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解读:李正斌认为,目前南京的社区办医和公立医院已经实行政策待遇平等,比如给予医保定点、政策支持、政府补贴等,进一步做大做强社区办医疗机构。

  优化审批

  线上线下并联 简化各项审批服务流程

  意见中提出,制定我省社会办医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方案,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大医院专家号20%留给基层

  基层首诊,大医院专家号20%留给基层,推行医保复合型支付,医保报销不低于75%……根据江苏印发的《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简称“规划”),未来三年江苏医改的路线图已经清晰。记者注意到,对于公众关心的基层首诊、医保报销、儿科医生紧缺等问题,规划都有明确的答案。

  推行医保复合型支付,医保报销不低于75%

  目前,江苏还有一些地区实行“一制两档”的医保筹资标准。根据规划,江苏将用两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同一筹资标准。在政府和个人的筹资责任方面,将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巩固提升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水平,方便群众结算。

  到2020年,江苏基本医保参保率将稳定在98%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75%左右。

  不仅如此,江苏还要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试点。到2020年,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提高支付比例。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鼓励医生多点执业

  今后三年,江苏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人事薪酬制度也将进行改革。医院对选拔确定和引进的省“六个一”工程高层次人才和海外引进人才,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适当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全部由公立医院自主分配。

  规划中还明确,适当提高妇幼保健、急救、精神、儿童、传染等专科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支持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合理合规获取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多管齐下缓解儿科、妇科人才紧缺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放开,妇产科、儿科等医生更为紧缺。为了解决这一瓶颈,江苏将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急救等紧缺人才培养,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

  此外,江苏还要鼓励发展社会办医,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到2020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25%。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等专科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

  基层首诊,大医院专家号20%留给基层

  按照急慢分治要求,基层医疗机构逐步承接在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残疾人,提供治疗、康复服务,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长期或居家护理服务。

  此外,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提供一定比例的专家、专科门诊等预约转诊号源,优先保证基层转诊预约。根据要求,江苏城市大医院一般专家、特殊专家各不低于20%的号源留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家庭医生使用,市民通过社区就诊将优先挂号。鼓励开展基层医生首诊签约,在诊疗费减免、用药目录范围、医保报销比例、实施转诊绿色通道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全面推进预约诊疗,开展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建立基层转诊预约通道。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戚在兵

标签:医疗;机构;社会;服务;医保;医改;养老;支持;政策;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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