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系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真正做到查不足、抓薄弱、补短板,确保督查整改出成效,江北新区公建中心于4月初,组织23名同志成立了5个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围绕34项督查内容对公建中心在建项目开展专项督查。5月7日,公建中心召开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讲评会,公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浦口新城公司负责人,各安全督查组全体成员,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五个督查小组及全过程咨询单位分别围绕安全防护、架体管理、临时用电、机械及危险品管理、扬尘管控等方面问题展开了讲评,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及建议,并根据《江北新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江北新区2020年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举措》,公建中心“春风行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等文件的要求,明确了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督查考核重点。
会议要求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为了追求进度而忽视安全质量;要全面发挥“督查制”作用,不仅要发挥督查作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利器”作用,更要把其当作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要树立“四个意识”,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意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意识,隐患就是事故意识;要真正做到“五个不放松”,即氛围营造不放松,隐患排查不放松,督查整改不放松,责任追究不放松,指挥协调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