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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抓好民生“关键小事” 倡导绿色“新风时尚”
2023-05-19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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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镇江市政府召开《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4月21日市长徐曙海签发第13号《镇江市人民政府令》,镇江市首部《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鲜永超主持,市政府办四级调研员高永平,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海平等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顺应绿色发展 《办法》应时而生

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目前,全市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400吨。为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镇江市自2017年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省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镇江实际,注重顶层设计,加强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起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闭环运行模式。但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工作标准不统一、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不高、缺少惩处机制等问题,阻碍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深入推进,亟须通过制度建设予以破解。

2020年4月,市城管局牵头启动制订工作并成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前期调研和召集市级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初稿,并先后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司法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整个起草过程,共收到修改意见145条,采纳58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徐曙海市长签发颁布施行。

《办法》共分为8章47条,遵循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的原则,在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促进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重点解决垃圾分类设施落地难、收运处置全过程规范化、权责不清和机制不顺等方面的问题,对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居环境起到了有效推进作用。

厘清职责义务 破解难点堵点

《办法》作为镇江市首部关于垃圾分类的地方性规章,将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具有破解镇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难点、堵点、痛点的作用。

为落实源头减量要求,《办法》提出,鼓励单位、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鼓励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销售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产品。在分类标准上,《办法》明确采用国家四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均做出了相应规定。同时,专门制定了“拒收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对分类不到位、拒不分拣以及跨区域处置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更好厘清职责义务,《办法》明确了部门与属地政府职责,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垃圾分类设施“落地难”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并将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此外,《办法》明确,出现违反分类投放规定的,将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加强规范管理 持续用力推进

针对镇江市目前生活垃圾分类中客观存在的混投、混运和处置不到位的现象,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镇江市自2017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经历了从“三分类”到“四分类”的转化,加上人力物力、终端设施、居民习惯、文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还处在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下一步将针对存在问题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强化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目前,在前端,全市已建成垃圾分类收集亭(房)1761座,设置分类收集容器70838个,更新道路两侧果壳箱分类标志14810个;在中端,购置或更新分类运输车辆1090辆;在终端,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座和泓润餐厨垃圾处置公司以及部分小型厨余设备等,初步具备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能力。后续将按照“四分类”要求,结合新一轮环卫保洁招标,更新分类车辆配套设置,完善分类运输体系,同时积极推进厨余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和“两网融合”体系等建设,加快补齐终端处置短板,进一步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其次是强化责任,加大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力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协同用力、共同推进。《办法》明确规定,城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综合协调,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公安、机关事务管理以及自规、商务、教育、财政、文旅、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设施布局和建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下一步镇江市将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压实属地责任,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效进行。再次是强化宣传,形成社会全员参与行动自觉。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同时与工信、机务事务、教育、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进商场、进小区、进企业、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全员参与,真正形成“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共同心声和行动自觉,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赵建春 徐莉莉 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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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鑫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