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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葡萄而捕鸟,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一场听证会让农户学了法
2022-08-02 15:44:00  来源:京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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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句容市茅山镇丁庄村一农户的葡萄架下举行,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借机以案释法,引导农户自觉保护野生动物。

事情要从2020年6月说起,当时住在句容市茅山镇南塘自然村的果农马大爷为了防止鸟儿啄食丰收在即的葡萄,在葡萄地周围竖起了捕鸟网,觅食的鸟儿飞过来就会被网粘住,最后只能困死在网上。马大爷当时只想吓唬鸟儿,却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至2020年12月案发,马大爷竖起的捕鸟网上已经粘了47只鸟,经鉴定,其中2只鸟为国家二级陆生野生保护动物,5只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马大爷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句容市检察院考虑到马大爷架网防鸟主观上是为了保护自己种植的葡萄免受鸟类侵食,而非恶意牟利,现已充分认识到错误,且马大爷家境困难,最终决定与马大爷达成协议,马大爷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3000元,一年内参加捕鸟巡查、布网拆除、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志愿服务和公益宣传活动,服务时长不少于97天。就此,马大爷从生态资源的“捕鸟者”转变为“护鸟者”。

为从根源上预防犯罪,助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7月29日上午,句容市检察院邀请句容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农户以及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句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在茅山镇丁庄村一农户的葡萄架下召开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马大爷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协议内容和考量进行全面阐述,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听证员们经评议一致认为协议内容适当,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方式表示赞同。

听证会后,与会人员为村干部、果农讲解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并与果农就使用超声波、樟脑气味、喷施驱鸟剂等有效且不伤害鸟类的驱鸟方式进行充分讨论,引导农户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多样性。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还发放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手册30余份,并以“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共存”为主题对农户进行了宣讲。(范璐璐 夏立红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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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