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空调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生活“刚需”。然而,市民夏凡(化名)却因邻居家空调外机离自己的卧室太近,一旦开启噪音太大,几乎无法睡个好觉,为此夏凡一家人陷入了苦恼中。
夏凡家住镇江丁卯某小区5楼。去年7月,他发现邻居老张(化名)家的空调外机并未安装在开发商的设计位置,而是放在两家卧室相邻楼栋间的连廊上,离自家卧室窗户不足2米。空调一旦开启,外机不仅产生很大的噪声,夏天还对外排放热气,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且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夏凡多次与老张沟通协商不成,只好向物业和社区反映情况。物业为此下过整改通知要求老张移机,但老张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今年6月1日,夏凡将老张起诉至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拆除或移走空调外机。
为了一次性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汪海涛仔细研究案情,请来物业工作人员以及有空调安装经验的专业人士一起到场,争取现场协调出解决方案。6月17日上午,汪海涛和书记员来到夏凡家中,通过测量,发现老张家空调外机距离夏凡卧室窗户仅1.17米。而空调开启后,夏凡卧室内噪声达到55分贝左右。
随后,办案人员来到老张家中,得知这台“吵人”的空调安装在客厅,是七八年前买的老式松下空调,额定功率为2.92kW。因为老式空调外机机体较大,无法安装在开发商设计的位置,只能安放在连廊上。
为了做通老张工作,汪海涛收集了镇江地区类似案例,将镇江市范围内判决空调外机移位的相关案例打印出来;向老张解释空调安装的相关国家规定,以及相邻关系应该如何相处等。老张听后表示,“之前不知道安装空调也有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并不常住,以为不会对邻居产生什么影响,现在认识到自己的做法确有不足之处,会尽快安排空调外机移位。”但老张有些为难,空调外机较大,不知道安放在何处,希望法官予以协调。
汪海涛让安装空调的专业人士实地查看,最终为老张在其阳台外侧找到可以安放外机的位置。他趁热打铁现场为原被告制作调解协议交由双方签字确认。至此,困扰夏凡一家近一年的噪声终于消除。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开始实施,该法律明确将住宅认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要求使用家庭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而关于空调安装规范的国家标准规定,空调的噪声应符合相关要求,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尽可能远离相邻的门窗,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须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小于3米;大于4.5kW的,则不小于4米。
法官表示,此案中,老张安装的空调外机的噪声已经影响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将外机移位并承担移位产生的费用,如在法院依法判决后仍不移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史元昭 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