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8月23日至24日,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林主持会议。
市长张叶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到会提请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中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压一般、保重点,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控增量、防风险,着力确保财政资金平稳运行;建机制、抓整改,着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质量。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力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切实增强产业有效投入、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化解、多措并举推动民生改善,促进镇江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内涵,真正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科学建立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制度,全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会议审议了《镇江市消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镇江市消防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刘元良、市民政局局长尹卫民、市体育局局长戚亚新的述职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和现场测评。
会议决定任命许文为镇江市副市长,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惠建林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10月下旬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副主任王萍、王常生、岳卫平、陈琳,秘书长丁羽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胡宗元、秘书长杭祝鸿,市监委、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