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14日,镇江丹徒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丹徒区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公诉的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伟挪用公款、贪污罪一案。丹徒区纪委监委40余名干部及检察院部分干警,参加了旁听。
此案在镇江很是引人瞩目。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1月,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与镇江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中恒顺集团占股51%,并聘用被告人张伟担任该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恒顺集团占股变更为50%,此后恒顺集团占股比例维持在50%。
2001年1月至2016年3月间,被告人张伟利用担任恒顺国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未经公司管理层集体研究,以其个人打借条借款、指使公司财务人员直接打款等方式,采取边借边还、借多还少的手段,先后158次将恒顺国贸共计人民币62885000元的公款挪给其个人参股的镇江奥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支付货款等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尚有7981483.08元未归还。
同时,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张伟利用其担任恒顺国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隐瞒部分房租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先后3次侵吞恒顺国贸租赁在外的商业用房房租,共计650000元,并占为己有。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规范、高效、有序进行。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通讯员 吴安娜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