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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2024-01-20 11:01: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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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吴涛 伊然 洁文) 昨天上午,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王进健、孔令俊、韩方、沙志芳、范天恩、蒋爱祥、刘晓明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蒋爱祥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主席团成员64名,实到62名,合于法定人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本次主席团会议。市长潘国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书华,市政府秘书长徐志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市九届人大开发区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以及大会秘书处汇报各代表团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

各代表团汇报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会议听取《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讨论《关于修改〈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

代表们在审议中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中,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和“两院”工作,更好地发挥市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作用,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建议。关于《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代表们认为,修正草案对规范我市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十分必要,内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和通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审查结果报告;讨论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并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标签:会议;地方性法规条例;扬州市
责编:吕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