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暂扣一辆电动四轮车。黄静 摄
电动三、四轮车受到不少中老年人群的青睐,但由于车辆涉及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违法行为高发等问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从本月起针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昨天,记者走上街头探访部分整治路段。
现场 非标车接送孩子图方便丢安全
一些家庭为了接送孩子,选购老年代步车,由此带来的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乱象时有发生,且不少老年代步车属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车辆存在制动不灵敏等缺陷,载人行驶的危害不言而喻。
昨天上午,在邗江实验学校附近的百祥路上,记者看到数辆老年代步车,既有电动三轮车,也有电动四轮车。
“大爷,你这个车上搭的蓝色防雨布不安全,遮挡视线,刮风的时候还容易翻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指出。大爷回答道:“主要为了接送孩子方便,最高时速30公里,我骑得不快应该没事。”民警打开车门查看该车相关技术参数,当即明确指出:“这辆车很可能属于非标车,即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民警现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扣留了非标车,后续将对车辆属性作进一步鉴定。
据悉,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被鉴定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应持有驾驶证,否则将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受到相应处罚。“事实上,很多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驾驶人都没有驾驶证,驾驶车辆上路就是违法行为。”警方表示。
危害 非标车作为代步工具隐患多
随后,记者跟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来到兴城东路和扬子江中路交叉口的潘桥岗,半小时内,有两辆非标电动四轮车被民警查获。
其中一辆车上坐着三名老太,据三人介绍,她们一路从文昌花园行驶至该路段,此行是为了出门踏青赏景享春光。“安全问题不能忽视啊,我都替你们捏了把汗!”三大队副大队长冯涛告诉三位老太,电动三、四轮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首先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来不及刹车,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其次这种车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机动车,必须参加过培训考试、持有驾驶证的人才能驾驶;此外,这类车视线盲区较多,特别前挡风玻璃阻碍驾驶人观察路况,在路口转弯时极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民警叮嘱老太今后不能驾驶该车出门。
记者梳理发现,被查获的车辆多为中老年人为接送孩子购买,而购车地点位于电动车销售门市部。“违法乱象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非标车销售行为的存在,警方会联合其他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从源头杜绝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流向市场。”警方表示。
整治 查扣316辆,呼吁市民不购买不乘坐
自从新国标电动车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后,老年代步车也被提上了正规化管理日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前期公安交警部门以登记管理、源头治理、宣传普及、整治行动等环节为抓手,联合多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加强对该类车的整治力度,防止代步工具成为“马路杀手”。
“在金湾快速路、328国道匝道入口新增了40块禁止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标志。今年以来累计查扣非标电动三、四轮车316辆。”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本月起,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开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希望广大市民不购买、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警方提示,市面上大多数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这类车上路行驶,车辆应经依法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车主应为车辆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同时驾驶人也应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三者缺一不可。大家选购时应看准3C认证证书,并认真核对车辆合格证等信息是否符合江苏省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否则无法登记上牌。
警方同时呼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违法销售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停售。”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