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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文率省人大社会委来扬开展集体协商立法调研
2022-09-01 09:02: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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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集体协商立法,破解制约集体协商工作的困难和障碍,通过提供强有力的法规支撑,促进江苏省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发展,8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率调研组来扬开展集体协商立法调研,并实地考察相关企业。市委书记张宝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陪同调研。

“集团现有职工多少人?有哪些常态化协商的制度和方式?协商制度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取得了哪些效果?”在参观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过程中,王燕文详细了解生产经营、产品研发以及技术创新,并听取了公司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在丰尚农牧装备有限公司、保来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王燕文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企业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详细了解。

座谈会上,我市及相关部门汇报了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并提出立法建议意见,省、市人大代表高志刚、李益萍等对制定《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王燕文对我市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她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聚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各方配合、劳资互动”的组织体制和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了职工受惠、企业得益、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格局。王燕文要求,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集体协商工作的意义,重视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健全机制,着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牢牢把握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思路,推动建立党委领导、多方协调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基层集体协商工作的民主体系,推动实现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目标。要充分彰显集体协商工作的地方特色,聚焦协商效果,聚力工作创新,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创新做法。省人大调研组要对扬州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研究与梳理,积极吸收和采纳,让江苏省集体协商立法更具可操作性、可行性,增强立法的刚性约束力。

据了解,我市在2012年成立了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7月出台了全国首个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标准——《扬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工会作用,不断健全三方工作机制。截至2021年底,全市生产经营正常且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11424家,协商建制率达95.9%,百人以上的建会企业建制率100%;全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0486家,协商建制率88.03%。

市领导张耀武、潘学元、沙志芳、余珽,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晓明参加相关活动。

标签:集体;集体协商工作;工作
责编:杨月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