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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店店名相同为何充值卡不通用?律师:商家应明确告知使用限制
2021-03-06 10:27:25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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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值卡
  两家店同一个店名,团购券通用,为什么充值卡被限制使用?近日,市民王先生在京华城一家餐饮店出示电子会员充值卡结账,却被告知无法使用。这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反映
  店名一样充值卡不通用?
  近日,王先生与家人在京华城一家名叫“澳门星记猪骨”的店里消费,结账时报了充值卡绑定的手机号,可是收银员输入号码后告知这个手机号不是会员。“她说我这个充值卡不是在她家办的,不好用。”王先生告诉记者,这张会员充值卡是2020年上半年,在邗江中路的万达广场“澳门星记猪骨”店办的,当时京华城还没有开同品牌的门店。最近在京华城发现开了同一家店,想到充值卡里还有几百元没有消费完,就带着家人就餐了,没想到最后充值卡不好用。
  王先生问,既然是两家店为什么团购的代金券能通用?怀疑店家是限制充值卡消费,因为充值卡结账有优惠。
  “我打开手机上的电子会员卡,那里面也没找到提醒充值卡只能在某家店使用。”王先生说。
  记者探访
  经营者不同消费者易误会
  记者在网站上搜索扬州“澳门星记猪骨”,结果显示,扬州有两家门店,分别是京华城全生活广场与万达广场店。在某团购网站上搜索“澳门星记猪骨”,也能查到同一个店名不同地点的这两家店,团购券上的套餐内容与价格相同,且有说明“2家门店适用”。
  “这家店在京华城还开了一家,不知道老板不同。”一位市民告知,她还没有办卡,与家人是第一次就餐,也知道这家店在扬州有两家门店,但不清楚两家门店是不同的老板,对充值卡不通用更不知情。
  “我家就住在万达广场附近小区,去年第一次来就餐时办的充值卡。”市民许先生表示,充值卡有活动,结账相对优惠,京华城那边门店还没去过,办卡时并不知道充值卡只能在办卡的店使用。
  在京华城门店,几位就餐出来的市民也表示,不知道两家店不是一个老板。“两家店一样的名字,没想到充值卡不通用。”就餐市民谭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办卡时工作人员不提醒,电子卡上也没说明,肯定很多消费者会误会。
  商家回应
  向总部反馈增加使用说明
  记者咨询了“澳门星记猪骨”总部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该品牌在全国有多家门店。很多城市是直营店,直营店的充值卡是通用的,但是扬州这两家店是加盟店,老板不同,所以充值卡不好通用。网上的团购券是总部设定的,套餐与金额相同所以通用。
  扬州两家门店的工作人员也回复,两家店分别是两个老板,顾客在哪家店充值的费用,只会显示在哪家门店的电脑系统里,所以不能通用。万达门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充值卡时会口头告知顾客仅限在这家门店使用,对于手机充值卡上没有显示限哪家门店使用,会向总部沟通反映并作补充说明。
  律师提醒
  应明确告知充值卡使用限制
  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曹君律师提醒,“充值卡”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在办理充值卡时,实际与商家就达成了消费协议,形成了合同关系。
  作为商家,在给消费者办理充值卡时应当明确告知充值卡的使用限制,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协议,通过协议方式对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服务地点等进行详细的约定,这样既能规范经营,也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消费者而言,在办理充值卡时尽可能和商家了解清楚充值卡的使用规则,对服务内容、标准、服务地点、服务费用的收取以及折扣、各自的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不要忘记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以便纠纷发生时能提供依据,维护自身利益。 记者 马燕洁 文/图

标签:充值卡;通用;商家;告知;限制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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